关于明确入(返)攸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收取相关费用的通知
2022-04-29 21:58:1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张娜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0770

攸疫防办发〔2022〕10号

中共攸县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关于明确入(返)攸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收取相关费用的通知

各乡镇(街道),县直部门单位:

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“外防输入”防线,切实做好入(返)攸人员服务管理工作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(返)株人员在集中隔离和治疗期间收取相关费用的通知》(株疫防办发〔2022〕25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从2022年5月1日零时起,对入(返)攸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予以收取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收费对象

(一)从境外入(返)攸人员;

(二)中高风险地区入(返)攸人员;

(三)未主动报备的其他地区入(返)攸人员;

(四)已主动报备但经目的地基层单位研判后进行劝返却仍然入(返)攸的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。

其他人员继续实行免费政策。

二、收费标准

住宿费140元/人/天,伙食费50元/人/天。转运、医疗救治、核酸检测等费用的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所规定标准执行。

三、收费方式

隔离人员在解除隔离前应缴清所有费用,由所在隔离场所按标准收取并开具发票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的,视情况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牵头单位按照法律程序,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。

(二)不主动申报、瞒报、谎报旅居史等渉疫信息,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追究责任。

中共攸县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4月29日


责编:张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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